爱的艺术1
或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荡神怡的感受,只有幸运儿才能“堕入”爱的情网呢?
这本小册子以第一种假设为基础,而大多数人毫无疑问相信第二种假设。
但这大多数人决不认为爱情无关紧要,相反他们追求爱情。悲欢离合的爱情电影他们百看不厌,
百般无聊的爱情歌曲他们百听不烦。但他们之中没有人认为,人们本可以学会去爱。
他们之所以持有这种特殊态度是有其各种原因的,这些原因反过来又分别地或总和地加强了他们的这一态度。
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会被人爱吗?
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
尽可能地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
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有趣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和谨慎。
为了使自己值得被人爱而采用的许多方法与人们要在社会上获得成功所采用的方法雷同,
即都是“要赢得朋友和对他人施加影响”。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值得被人爱”
无非是赢得人心和对异性有吸引力这两种倾向的混合物而已。
产生在爱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二个原因是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
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产生这一看法有多种原因,
这些原因的根源基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二十世纪在选择“爱的对象”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十九世纪在许多传统的文化中爱情往往不是自发的、最后导致婚姻的个人经历。婚姻多半是通过男女双方的家庭、
介绍人或者在没有撮合者的情况下以条约的方式确定下来并进行的。婚姻要门当户对。至于爱情,
人们认为婚后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但最近几十年来,浪漫式的爱情这一概念在西方世界已被普遍承认。
尽管传统形式在美国依然可见,但人们更多的是寻求“浪漫式的爱情”,寻求个人的会导致辩证法的爱情经历。
这种自由恋爱的新方式必定会大大提高爱的对象的重要性,而不是爱情本身的作用意义。
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矗
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物品。反之亦是如此。
“有魅力”一般就是指这个人有许多令人喜爱、目前又是人口市场上被人问津的特点。
什么东西能使一个人有魅力则取决于一时的时髦,这不仅指一个人的生理条件,也包括他的精神气质。
二十年代,一个抽烟、喝酒、难以捉摸和有性感的女子被看作是富有魅力,而今天则要求女子能操持家务,为人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