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
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笫九十四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甲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
应该纳入违约责任中
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乙对房屋的交付诮求权具有
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乙对房屋的交付诮求权具有物
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丙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丙还丁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
或丙、丁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丙或者丁)承担一半的份额
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