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章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021-04-14 16:04  瀏覽數:917  來源:wcying    

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范某的行为。肯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条件说,可以认为放火行为
和死亡之间具有“无A就无B”的条件关系;(2)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来不及精确判断返回住宅取财的危险性;(3)被
害人在当时情况下,返回住宅取财符合常理。否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放火和被害人死亡之间
不具有相当性;(2)被告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并未烧死范某,范某为抢救数额有限的财物返回高度危险的场所,违反常理
(3)被害人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非常清楚,因此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4)被害人试图保护的法益价
值有限.只有甲对乙的住宅放火,如乙为了抢救婴儿而进入住宅内被烧死的,才能肯定放火行为和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聲明:以上文章均為用戶自行添加,僅供打字交流使用,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特此聲明!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

字符:    改为: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