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背诵6
(1)价值意义: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主体。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都离不开全社会的共
同参与。人民的权益需要依靠法律来保障,法律的权威也要依靠人民来维护。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
刻在大理石上的,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人们的内心里的”。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内心的信仰和拥护,法律要发挥功效
,必须全社会信仰法律。必须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加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形
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事业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人民是依法治国
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法治事业的顺利发展离不开全体人民的支持和参
与.
因此,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我们也必须坚持以下要求:①推动树立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加强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引导
民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②推动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充分发挥各方在矛盾化解、社会
关系协调方面的积极作用。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④健全
依法维权和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民众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和利益,把社会矛盾的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5、法治监督
(1)党和
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是进一步完
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应有之意,是确
保公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
善法治监督体,增加监督的严肃性、协调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法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
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具体措施:①加强党和国家的监督制度。②加强法律的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