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三个管理”的服务保障
机构功能;规范和明确检察长的业务管理职责、范围和方式,压实业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会同检委会有效落实宏观管理责
任,确保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坚持正确方向。深化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工作的
领导,完善“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以及案件线索内部移送、跨部门协同办理、跨地区统一调用检察官办案
等机制,构建纵向、横向、跨区域、跨部门一体、综合履职格局。加强检察人员配备和人才选育管用。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检察官遴选工作,动态调配员额配比,确保把精干力量真正遴选出来、晋升上来、配在一线;
加强各类检察人员的精准性、实质化培训,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素养,培养打造检察领军人才、业务专家、办
案能手,为检察业务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探索对“管理”质效的综合评价引导。“管理”本身是一门学问,自身也需要加
强管理、提升质效。“三个管理”给出了检察管理的路径,但“三个管理”的一体有效落实,还需要压实责任、综合评价、督
查引导。探索建立敢管善管的激励机制、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督促机制、“反管理”的发现和纠治机制,推动各级检察机关
能管敢管、真管善管,确保管理高质量、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