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4521111的《刑法2007卷四第四题》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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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績: 2024/ 11/ 7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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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007卷四第四题 713 14.5分钟 98% 48 CPM 108 11 及格,继续努力!
本次出錯的字 A,A,B,而,A,使,。,。,使,。,。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勵誌名言: 人若少知自爱,岂有营营逐利,甘为商贾之行?只心有所系便是欲,便当极力克治,不然,恐流弊无穷。 ——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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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簡介
1。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分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客观行为都是劫持被害人,二者的核心区分在于主观目的不同。抢劫罪是带着 向A要钱的目的劫持A,绑架罪是带着向B要钱的目的而劫持A。绑架罪的本质特征,是以使用暴力等手段将他人作为人质, 进而迫使第三者满足行为人的不法要求。因此,绑架罪中的索取财物,只能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者索要财物。抢劫罪,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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