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指依法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中担任审判记录工作并办理其他事项的业务辅助人员。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
的地位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也都具体明确了书记员的地位和任务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书记员具有法定的职务,依法参与办案工作的全部过程,履行法定职责,完成法定任务,从而发挥其应有
的职能作用。所以,作为专业人员,书记员在司法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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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实务二》 | 566字 | 5.0分钟 | 99% | 59 CPM | 5 次 | 4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錯的字 判,履,行,职 | |||||||
勵誌名言: 我觉得人与人都是缘分,缘分一旦完了,再怎么强求都是无济于事的,那只会让别人觉得是个笑话,我从来都只在乎灯光下我受了多少伤,可我却一直都没看到,在我身后的灯光没有照到的地方,有多少等待我的幸福。 ——郭敬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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